各镇、局、公司、中心党委(党组),各工委,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
按照《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支持办法(试行)》(顺组发〔2014〕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批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支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顺义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中央在京单位、北京市属单位以及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的,有助于推动顺义区人才发展的各类人才工作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标准与条件
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要坚持“顶层设计体现创新性、实施路径体现针对性、工作成果体现实效性”的标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人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取得明显成效,影响力较大,经验做法在全国、全市推广;
2.在人才工作政策理论的学习、贯彻和研究方面,提出新观点、新见解,产生较大反响;
3.专项人才工作提出新思路、新措施,取得明显创新性成果,受到区级(含)以上表彰奖励;
4.其他人才工作亮点、创新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14日)
在全区范围内下发通知,各单位申报项目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推荐阶段(4月15日至6月1日)
本次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报首次采用网络填报的方式,项目申请人需登录顺义区人才评选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由所在单位、归口推荐单位逐级进行审核。
1.申请。登录顺义区人才评选申报系统--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系统后,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请人填写“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请书”,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的方式报所属单位。
2.审核。项目申请人所属单位向各镇(街道)、各区直党(工)委、各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等归口单位进行申报;各归口单位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本区域申报项目的材料初审和汇总排序工作,经班子讨论研究后,确定最终符合条件的推荐项目,通过申报系统报区委组织部。
(三)评审认定阶段(6月2日至7月22日)
区委组织部负责汇总和整理各归口单位推荐上来的创新项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有效候选项目。区委组织部将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对有效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与类别,报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区内媒体公示7天,根据结果确定最终名单。
(四)支持推介阶段(7月23日至8月19日)
经认定的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利用各种媒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宣传推介,被认定的项目和主要负责人纳入组织关注视野,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表彰奖励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系统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支持工作,认真组织、深入挖掘、积极申报,将其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推选出符合条件、具有代表性的人才工作创新项目。
(二)填报材料。各申报单位登录顺义区人才评选申报系统(http://rcxt.shyzg.gov.cn)--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各归口单位要履行好材料初审、严格把关的责任。项目完成后要形成结题报告报区委组织部。申报系统使用方法参见《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系统使用说明》(附件4)。
(三)明确时间。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工作步骤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归口单位在项目复审完成后,将有效候选项目相关纸质材料(附件2、3)汇总后报送区委组织部,纸质材料均需通过登录申报系统打印并要加盖相应单位公章,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1.区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洪志伟 联系电话:69443367 传真:81485959
2.技术支持:
联系人:翁振宗 联系电话:13552817015
QQ讨论群:490941313
附件:1.《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支持办法(试行)》
2.《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申请书》
3.《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汇总排序表》
4.《顺义区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认定系统使用说明》
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1日